記者從南昌市交警部門了解到,為加強對摩托車、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的管理,規(guī)范民警的查處行為,南昌市交警部門出臺意見,摩托車后座乘車人側(cè)坐屬違規(guī),駕駛員將被罰款100元。
根據(jù)意見,兩輪摩托車、側(cè)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(zhǔn)附載不滿12周歲的兒童;摩托車駕駛員前座不準(zhǔn)載人,后座乘車人不準(zhǔn)側(cè)坐。違者,按照摩托車不按規(guī)定載人處理(即摩托車駕駛員將被罰款100元);駕駛拼裝的摩托車上路行駛的,予以收繳,并強制報廢,對駕駛?cè)颂幰?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對利用摩托車從事城市客運的,處以1000元罰款,并暫扣車輛30天。以上規(guī)定適用對輕便摩托車進行處理。
另外,針對有關(guān)非機動車違法行為,意見規(guī)定,非機動車闖禁行路(如施工道路、步行街以及臨時管制道路等)的,違者處以50元罰款。非殘疾人駕駛殘疾人專用車的,違者處以200元罰款。殘疾人未辦理車輛牌證、駕駛證并駕駛殘疾人專用機動車的,違者處以100元罰款。利用非機動車從事城市客運的,違者處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,并暫扣車輛30天。對非機動車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、沒有在停車點依次停放的、或在沒有停車點的地方不靠邊停放妨礙車輛及行人通行的,拒不接受處罰的,可以暫扣車輛15天;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,依法予以拆除。
據(jù)悉,今年5月,南昌市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,把摩托車整治作為整治工作的重點,在全市設(shè)置了21個摩托車整治點,截至目前全市共查扣摩托車18449輛;共糾處各類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24590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