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修訂意見稿中將把電動自行車分為3類。”余世光告訴記者:“第一類是智動型,要求其重量不超過40公斤;第二類為助動型,整車重量限定為50公斤;第三類為全電動型,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(皆為不含電池重量)。”
“之所以要將電動自行車分為3種類型,是因為隨著社會發(fā)展,對電動自行車需求不斷細分。”余世光進一步解釋:“智動型適合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等一線城市消費者使用,主要用于短途出行、娛樂運動,它輕巧便捷,但必須像騎普通自行車一樣蹬踏電池才供電,但騎起來會很輕松;助動型適合在道路情況較好的城鄉(xiāng)接合部以及二三線城市,既可腳蹬也可用電行進;全電動型行程最遠,主要用于道路條件較好,出行距離較遠的農村。”
據(jù)余世光介紹,修訂意見稿中,電動自行車設計最高時速統(tǒng)一為26公里,“這個速度也是經(jīng)過廣泛調研,吸取國外經(jīng)驗,結合國內實際,反復折中定下的,原來我們想定30公里左右,但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太高,最后定到這個數(shù)字。”
針對目前廣泛存在的電動自行車拆改限速器以提高速度現(xiàn)象,余世光表示,新國標將要求強制安裝全封閉、不可拆除的限速器,限速器中的傳感器一旦感應到速度超過26公里,電池將自動斷電。
此外,新國標草案還要求每輛車在出廠時設置一個15位數(shù)的編碼,如同汽車發(fā)動機號一樣,相當于該車的“身份證”。新國標修訂意見稿中的技術條款從舊國標的34項擬增加到54項,涉及安全的標準條款就增加了16條。
據(jù)余世光透露,目前電動自行車國標在第十一稿修訂基礎上已完成了報批稿草案,即將送審,“希望今年年內能正式出臺”。
■鏈接
在美國很多地方,擁有一輛電動自行車或者自行車者政府給予一定補貼。比如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出臺的獎勵機制規(guī)定,對常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實行現(xiàn)金獎勵,并給予500美元補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