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時隨著參訪團到了臺灣幾天,最大的印象就是臺灣城市里的摩托真是多。不止在鄉(xiāng)下地
方是如此,就算在臺灣最繁華的三個大都市臺北、臺中、高雄更是如此。街上停滿了摩托,甚至到了令人寸步難行的地步。而馬路上甚至滿是摩托在爭道,每一個路口在停等紅燈時,總是有一大群的摩托等在車陣前,一轉綠燈,馬上蜂涌而出。最引人注目的是,連排氣量大的街車也混雜其中。這不禁令人感到好奇,為什么臺灣的城市不禁摩。禁摩的好處顯而易見,對于都市的景觀與文明、交通的安全順暢是有極大幫助的。只是這個問題一直存在我心中,在繁忙的參訪行程中一直沒有機會好好與臺灣的朋友坐下來深談。直到參訪行程快結束時,在臺中丘逢甲大學與幾個教授一同坐談時,才問出了我心中的問題。
其中一名任職于都市設計系的林教授反而大惑不解的反問我,為什么要禁摩,怎么可以禁摩。林教授說摩托是一種很便利的交通工具,最重要的是很便宜,臺灣一個工人或剛畢業(yè)的大學生,花一個月的薪水就能買一部最陽春的車型。騎摩托的當然都是經(jīng)濟能力較不好的人,如果禁了,他們的生計可怎么辦?對他們來說,摩托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,他們靠這部摩托上班上工的,不能說禁就禁。接著林教授就回憶起他年輕時,還在讀研究院時,如何騎著他買來的二手摩托在臺北市四處兼職當家庭教師,籌足學費,最后讓自己這個農(nóng)村子弟順利完成學業(yè),如果沒有他那輛摩托,他大概無法完成學業(yè)吧。
幾個教授也都談到自己年輕時騎摩托上班工作的經(jīng)歷,甚至其中有一個方教授一直到今天還騎摩托上下班,方教授說摩托便利,他家離學校不過五分鐘路程,如果開車那才麻煩,騎摩托方便,他家中就有三輛摩托,分別是教授自己一輛,老婆一輛、也已經(jīng)讀大學的小孩一輛。方教授說他的老婆任職于地方上的小學,他們小學的教師騎摩托的也是很多,并不是沒有錢買車,只是因為路程近,圖個方便罷了。方教授說臺灣一般的家庭里像他們家一樣,擁有三輛摩托的比比皆是,像小孩上了大學,通常也會買一輛。臺灣一輛新摩托的的價錢大約就是一萬元人民幣,隨車種好壞略有上下,一般的工薪階級都買得起,大學生暑假兼一份工也能存到這個錢,所以在大學里幾乎也是一人一輛的。
那我就問他們難道就沒有想過城市的景觀被無所不在的摩托所破壞,禁摩難道不是文明都市都會做的嗎?況且摩托污染啊,對都市的空氣不好。這時林教授說政府不能因為要打造一個「看起來」好的城市就枉顧百姓的需求。都市看來亂,不是人民的責任,是政府規(guī)劃管理的不好。叫底層的百姓不要騎摩托不是治本的辦法,那是鋸箭療法,以他本身都市規(guī)劃的專業(yè),他完全不能同意。林教授又說如果政府能夠提出并興建完善的大眾交通系統(tǒng)讓大家都樂意搭公車還是地鐵上班,那禁摩也許還有幾分道理,但是在還沒有做到這一步時禁摩,無疑是剝奪了人民的交通權。試想還買不起車,但是又要到遠方工作的工人或剛畢業(yè)的大學生們,要怎么辦呢?這時另一名教公共行政的陳教授笑著說了,在臺灣哪一個市長敢禁摩,那他的政治生命就完了,看看路上滿街跑的摩托,那上面載著的是一張張的選票啊。
最后這名說笑的陳教授說了一件事,讓我感觸良多。陳教授說在臺灣擺個小攤,只要不占道、不賣吃了會拉稀的食物,基本上沒有人管。像他們任教的丘逢甲大學外頭就是臺灣中部有名的攤販一條街,晚上那是滿滿的攤販在經(jīng)營。公安基本只會抓占道的,抓到一次卻也只罰點小錢。陳教授說,一個失業(yè)的工人,與其讓政府每個月花錢去求濟他,不如讓他上街擺個小攤,做點小生意,一家的溫飽就有了保障。小孩上公立學校的錢一學期是不到二千元人民幣、繳納醫(yī)療健康保險的錢一個月大概要二百元人民幣,一個經(jīng)營還不算太差的小攤是可以維持的。陳教授說就公共行政上的學術理論來說,執(zhí)法上也是要講究「比例原則」的,對于的底層要多些寬容。擺小攤的、做小生意的、騎摩托的多是上經(jīng)濟能力較差的,執(zhí)法就是寬松一點。有些事睜只眼閉只眼就過去了,好過讓他們沒有了謀生能力而要全靠政府救助。但是對于大企業(yè)、政府官員就要執(zhí)法從嚴,逃稅一元,貪污一元也要追究。
就在與這些教授結束座談后,同團的人都有很深的感觸。我這才發(fā)現(xiàn)所謂的「法律平等」
不是真正的平等。執(zhí)法原來還有所謂的「比例原則」,特別這四個字是從一輩子鉆研公
共行政的老教授口中說出來,更是令人感到印象深刻。原來所謂執(zhí)法的「情、理、法」是存
在的。當我們強調要依法行政、建構文明時,是否忘了什么是「比例原則」,忘了法律
要優(yōu)先照顧上的弱勢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