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5日下午,家住市中區(qū)民族路的劉先生開車行駛至公園街時,突然聽到車后一陣急促的警笛聲,他通過反光鏡觀察后面,卻并未看見警車。正當他納悶時,一輛摩托車從他左面超車,同時警笛聲再次響起。這時劉先生才反應過來,警笛聲是那輛摩托車發(fā)出的……
“請問你這里有摩托車安裝的警報器嗎?”
“有,30元錢一套。”近日,筆者在市中區(qū)一家摩托車維修店咨詢是否有警報器出售時,店主爽快地答道,他出售的警報器不僅聲音很大,而且發(fā)出的聲音幾乎和真正的警車警報器聲音一樣。
隨后店主拿出了一個彩色的紙盒,筆者接過打開一看,盒子里面裝有一個黑色喇叭狀的揚聲器,而控制揚聲器的是一條黑色電線連接的三色開關,揚聲器的下方則是電源線。
“安裝很簡單,只需要把電源線連接在摩托車電瓶電極上,然后把三色開關固定在車把上就可以使用了。”隨即店主就在現(xiàn)場演示起來。
“三種顏色三種警笛聲,隨意切換。”店主在演示完后說。
筆者在市中區(qū)多家摩托車維修店、配件店咨詢是否有摩托車警報器出售時,許多店主都毫不掩飾的說有。
“安裝了這種警報器審車時怎么辦?會罰款嗎?”
“你要帶著這個去審車肯定會被罰款,審車前把它拆了,審完了再裝回去。”據(jù)一些裝有這種警報器的摩托車車主介紹,裝上這個警報器就是感覺很“拉風”,其他倒沒什么用途。
隨后筆者在某大型網(wǎng)上交易平臺上搜索摩托車警報器相關信息時發(fā)現(xiàn),交易平臺上出售摩托車警報器的網(wǎng)店非常多,任何人都可以通過網(wǎng)絡購物的方式進行購買,價格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,銷售量也不低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五條明確指出: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(guī)定噴涂標志圖案,安裝警報器、標志燈具。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、安裝、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、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。
而第九十七條也明確指出:非法安裝警報器、標志燈具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,予以收繳,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